西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标准

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执行案件收费标准、仲裁案件、执行案件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应按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所需律师人数等由双方协商在1000—2000元之间确定收费数额。

二、办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 1000—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4000元/件;

3、一审阶段: 3000—6000元/件;

4、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阶段: 4000—10000元/件;

5、办理从一审阶段起两个以上程序的,从第二个程序起,均按一审阶段标准减办收费;

6、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外案件及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可与委托人协商,在上列收费标准三倍以内收费;

7、办理刑事自诉案件,参照上列标准执行;

8、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按标的收费标准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执行案件收费标准、仲裁案件、执行案件收费标准,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应按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所需律师人数等由双方协商在1000—2000元之间确定收费数额。

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

诉讼标的额收费标准

(1)100000元以上 4%—6%

(2)100001元—500000元 3.5%—5%

(3)500001元—100000元 3%—4%

(4)1000001元—10000000元 2%—3%

(5)10000001元—50000000元 1.5%—20%

(6)50000001元—100000000元 1%—1.5%

(7)100000001元以上 0.5%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一)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可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予赡养费、抚(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5、刑事诉讼案件;

6、行政诉讼案件;

7、国家赔偿案件;

8、群体性案件。

(二)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收费数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的标的额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