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
计时收费标准应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在每人每小时50—1000元以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标准
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3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3.一审审理阶段:6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
4.办理刑事自诉案件: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6.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刑事部分按代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民事部分按代理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7.办理死刑复核案件: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按标的收费标准
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标的额
收费费100000元以下的5%
1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
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
1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
5000001—10000000元的部分1%
10000001元以上0.5%
以上累计收费额可以下浮,但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