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在家,公司能扣除我的福利待遇吗?

**2024.07.06 04.07203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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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原公司这么做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伤害而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公司支付,但是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按照你的情况,你因为工伤停工留薪三个月,这三个月内原薪资待遇是不得改变的,应当按照你受伤前的全勤工资数额发给你工资,包括所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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