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骏**2024.11.03 02.11645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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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一个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这种房产实际是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离婚时既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的权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后共同共有部分的财产权益,同时还不能损害债权人银行的利益。
第一、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这种情况下,该方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中购房者一方的全部债权,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但是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第二、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所做的贡献,对其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三、既然将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相对性原理。
第四、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长,还贷的数额较大,离婚时获得的补偿数额也相应增大。
第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除非双方婚前约定财产个人所有,不然即使拥有产权一方用“自己的工资”还贷,那法律上也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
第六、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