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转让是指其所有权的转让还是使用权的转让?
潇**2024.09.02 04.09832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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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户一宅”政策的法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凡已经行使了宅基地申请权且取得了宅基地,在转让房屋后又无房住者,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取得宅基地,但是未行使宅基地申请权的,即原来是依继承、转让、出租的方式取得宅基地者,转让房屋后无房住时,如果再申请宅基地,因为是初次申请宅基地,应批划宅基地。
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1)通过集体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2)买卖双方同属一个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3)转让后原则上必须遵循“一户一宅”政策;
(4)房屋所有权连同宅基地使用权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