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3年前外出打工,没有了任何联系,我想离婚,但是婆婆不允许,怎么办?

**2024.08.25 01.0851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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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您身为丈夫的利害人,可以先去法院宣告他为失踪人,之后去法院立案,再发公告,公告期满后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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