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将房子同时租给多个人,该怎么办?
队**2024.07.12 09.07601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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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和房东签订了合同,交了租金,还办理了租住登记,表面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小李和房东的合同是成立的,可是小李依旧住不到房子。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如果房屋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他人签订了多份租赁合同,在合同都有效,并且所有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前提下,法院将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人,第一是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第二是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第三是合同成立在先的。根据这条原则,在小李这样的情况下,谁先合法占有房屋的,谁就享有房屋租赁的权利,因此法院判定王先生具有房屋租赁的权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房东可以就此任性的和多人签订合同,然后挑选房租出资高的人,承租人在和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在合同里通过违约金的形式来约束房东的行为,必要时候一定要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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