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与聘请律师之间的关系 是否可以随时解聘

2016.08.01 04.08浏览:907 次

聘请律师和聘请一般的劳务人员不同,委托人和受聘律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还会以受聘律师为主导。因为法律行业的特殊因素,若不是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工作从事者,一般人难以提出什么合理的方法策略。那么到底在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应当怎么处理呢?如果双方不合适,能否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委托人与被聘请的律师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委托人联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法律事务办理的进展情况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对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问题,应当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对于影响委托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向委托人阐明利弊得失后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委托人也应当对律师的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主要包括:向律师陈述全面、真实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按照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提供办案费用和便利条件等等。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委托人和律师的目的是一致的。在法律问题上,委托人应当多考虑律师的意见;在利弊得失和利益取舍方面,律师应当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只有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应当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律师费一般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度来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当退还给委托人。

但是,如果律师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另外,我国《合同法》对代理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允许代理合同的当事人随时解除代理合同。如果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处理。

聘请律师与聘请一般人员不同,因为我们需要律师来帮我们解决难题,所以我们不应当让律师又成为我们新的麻烦事情。如果您有法律知识方面的需求,您也可以联系我们法智律,法智律长期从事于法律服务行业,拥有众多专业的律师团队,相信能够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