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政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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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件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
10001至100000元 5%
100001至500000元 4%
500001至1000000元 3%
1000001至10000000元 2%
10000001元以上 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其它法律文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其中:担任法律顾问可以按年度收费,也可以按实际工作量收费。按年度收费的,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简易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四、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
下列行政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
2.集团诉讼;
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方能办理的案件。
五、计时收费
对于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六、除上述规定的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律师事务所在代理需由其进行前期投入并承担案件风险的法律服务业务时,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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