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合同

委托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    制作。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委托制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制作内容和工期

1.制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   拍摄方案,并完成   拍摄及后期制作交付甲方使用,同时有义务满足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

2.制作工期:         日——         日。

二、制作要求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创意稿,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创意稿后   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按最终通过的创意稿进行拍摄和后期合成制作,创意稿敲定前,双方可共同协商确定创意及制作方式,创意稿一经确定,甲方可提出适当修改意见,但不能增加固有拍摄成本,创意稿以及中间摄制环节双方可共同沟通协商解决。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内容的审定并提供相关标识文字。

2.甲方有权对拍摄、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制作服务费用总额   %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时间,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制作服务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为甲方出具详细、明确的创意稿,并在甲方充分确认后按甲方审定的方案加工制作;如乙方未能按照确认后的创意稿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或延期付款,具体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负责整个制作项目的调控;

3.乙方有权获得每个具体项目的相关资料,但乙方用且仅用于本次制作;乙方应负有保守在制作过程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否则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4.双方协定于         日出   样片供甲方审核,以便后期调整修改。如乙方不能于         日交片,甲方于      日将   交审查,乙方保证符合审查要求,因不符合审查要求导致被退回的,乙方应负责免费修改,修改时间视为乙方逾期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金额   %作为甲方补偿,且乙方逾期交付符合要求的   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五、价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演员、拍摄人员、工作人员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制作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价款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合同额的(   %),甲方在二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影片成片通过央视审核(         日),经甲方认可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3.支付帐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六、其他

1.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以防止损失扩大。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不能,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应如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事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其设计拍摄的电视   ,不存在设计侵权及纠纷。乙方保证其拍摄的   片不侵犯演员或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并保证其聘请的演员或任何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肖像权、姓名权等侵权,否则乙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因此对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对外支付的费用等。

3.甲方在影片制作中产生版权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需保证其影片中使用产品不存在版权问题。

4.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6.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签字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签字人: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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