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平米/元

金额(元)


以料单为准

平米




总计(大写):      元整




备注:上述单价含原材费、加工费、包装费、装车垫板、运费及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金属吸隔声板,

2.2.需方需要采购柱顶罩板的,需提前书面向供方提出订货计划,价格另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由需方提供图纸( ),供方负责生产。

3.制作期间需方驻场监造人员到供方工厂负责监造,相关检测工具(游标卡尺、千分尺、漆膜测厚仪及由国家相关机构检测合格的卷尺)应及时提供给需方监造人员,但需方驻厂监造人员并不承担制作质量上的任何责任。对于现场出现构件质量问题供方应立即派人解决;供方负责需方驻场监造人员的食宿。

4.技术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时间:1.供方负责将屏体装车、运输;2.交货地点:   ;3.收货人:   ;4.供货周期: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需方需求以及供方实际出货情况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供方需要   日的工期。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际收货数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每两块屏体之间用气泡膜间断性隔开。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合同进行验收;若在需方的正常使用下供方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货到工地后如做实验发现材质与合同不符,供方无条件退还需方该部分货款,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货物数量须收货日当场清点,如有不符,须当场电话通知乙方人员,且在回执单注明数量、清点情况;

3.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货物更换及施工等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为图纸本身问题和缺陷性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

4.所有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特殊环境除外)。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后,供方积极组织材料采购,安排生产;2.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3.每批发货前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   %(预付款作为货款冲抵每批   %的货款);4.剩余结算金额的   %待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支付(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个月到期后,需方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   %质保金支付);5.每次付款前,收到乙方发票后再支付。6.需方逾期付款的,供方可以顺延发货,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供方将货物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时交货;如延期交货,需方按合同总价的每日   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且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如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需方按合同总价的每日   支付供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供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除按上述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供方提供之货物经检验如与国家标准及质量证明书和合同约定要求不符,则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还需方该部分的货款,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五份,需方持四份,供方持一份。

2、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