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场运输协议

搬场运输协议

 

托运方(甲方):

搬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搬场运输服务。具体搬运的货物种类及数量多少,由甲方提供搬运货物清单后乙方予以确认,该货物清单一经双方确认后即具有约束力;乙方搬运至目的地的货物与清单不符的,依法涉嫌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装运地:

目的地: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二)价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  元,搬场验收完成时付清余款;

2.搬场验收完成时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甲方付清搬厂费用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法定的税务发票。

第三条 履行期限

约定搬运期限:        时至        时。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夹带危险品,易损或易碎品须做标记并向乙方说明;

(二)甲方应事先将搬运物品包装牢固、安全,不能包装和无需包装的除外。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乙方应事先检查物品,保证运输安全;

(三)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停车条件,并协助清除搬运通道上的障碍;

(四)甲方有权监督指派专员监督乙方的搬运过程并随车前往运输目的地,物品装车后甲方专员在检查乙方货车门锁、箱柜完好无误后,乙方才可以发车;

(五)乙方应事先明示搬场收费标准;

(六)乙方应提供搬运必需的工具和辅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搬运物品完好无损;

(七)乙方在搬运中应轻装轻卸,在车辆允许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节约空间、合理装载。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搬场过程中造成搬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乙方证明搬运物品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或者甲方的过错造成的,则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搬场过程中造成甲方房屋、设施或者公共建筑、设施毁损的,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完成搬场工作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擅自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四)其它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