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居间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促成  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伙伴)与甲方进行合作,具体的合作由甲方与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协议由甲方与合作伙伴签订,乙方收取其合作业务往来一定的比例作为报酬。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促成甲方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并及时沟通情况,协调有关矛盾,促成甲方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

2、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

1、甲方与合作伙伴合作产生的所有业务往来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2、每年    日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披露其与合作伙伴上年度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财务报表等),由乙方进行确认,甲方应在乙方确认后的7日内按照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合作伙伴在本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该合作伙伴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甲方以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的名义与合作伙伴(或其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未签订合同但开展合作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披露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真实、露报,虚报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真实部分乙方应得的报酬,甲方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报酬十倍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