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

 

甲方:    

签约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签约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进入与乙方合作的    网开展经营活动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定义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条款中对于各名词的解释及定义,并同意按照该定义履行相关义务。

1.    网:系提供信息服务及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平台,含    网、    客户端等。

2.服务信息:甲方通过    网发布的,在    网上展示的甲方服务信息(如服务价、服务描述、订单有效期、服务规则等)。该信息为甲方就前述服务向    用户发出的要约,一旦    用户通过    网提交该服务订单,即视为甲方与    用户达成了服务合同。

3.    订单:即服务合同,系    用户通过    网与甲方达成的购买服务的合同。  用户可以凭该服务订单获取相应的服务;服务订单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网页面、短信、电子邮件等。

4.   订单消费数:   用户已实际消费的   订单数量。因甲方提供的服务需要由甲方或   用户进行消费确认,   订单消费数以甲方或   用户实际在   网确认消费的数量为准,甲方与   用户确认的消费数量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款的约定执行。

5.   上线价:甲方提供的服务在   网上显示的单份销售价格。

6.代收服务款项:   网实际经营者代甲方收取的   用户通过   网向甲方支付的已实际消费的   订单对应的款项。该款项由   网实际经营者代收后转付至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给甲方。计算标准为:   上线价乘以   订单消费数。

7.服务费:为了实现甲方进入   网开展经营活动、进行服务交易之目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

8.   服务费价格:   用户每实际消费一份   订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数额。

9.结算价:针对每份已实际消费的   订单,乙方于代收服务款项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后,应支付给甲方的数额。计算标准为:   上线价减   服务费价格。

10.代收净额:针对   用户已经实际完成消费的   订单总数,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实际结算款项。计算标准为:结算价乘以   订单消费数。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三、服务内容

为实现甲方进入   网开展经营活动、通过   网发布服务信息、与   用户进行服务交易之目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授权许可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授权许可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乙方授权许可甲方使用下述软件,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服务:

1)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2)乙方已经取得或将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关   网的其他计算机软件。

2.网络技术服务。本合同约定的网络技术服务是指,乙方以其自有技术、知识,为甲方解决其在   网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网络技术问题。例如,针对甲方工作人员使用“商家后台”等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

3.其他相关服务:

1)代理甲方与   网经营者进行沟通洽谈,协助甲方进入   网开展服务经营活动;

2)按   网实际经营者关于服务信息的发布要求,为甲方采集、撰写、编辑服务信息;

3)代甲方收取   网实际经营者转付的服务款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代收净额支付甲方;

4)为甲方提供现场或电话客户服务,协助甲方开展服务活动;

5)与甲方进入   网经营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保证金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乙方提供合法收据。服务信息发布之日前3个工作日内,如保证金仍未到账的,乙方有权延期发布。双方合作结束后,如甲方不存在本条第2款所列情形,乙方应无息全额退还甲方。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在   页面展示信息提供服务/商品,避免出现以下情形:

1)用户对甲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赔偿、补偿的;

2)甲方提供的服务/商品对消费者造成的侵害,消费者要求赔偿的;

3)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侵犯第三方权益,第三方要求赔偿,经查属实的;

4)其它给乙方或   用户造成损失或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形。

3.如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前款情形,造成乙方向用户进行赔偿、补偿或因此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并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在保证金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或直接在代收净额中扣除应补足的保证金;

2)直接下线甲方服务信息,甲方支付的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就剩余保证金与保证金总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解除本合同,甲方支付的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就剩余保证金与保证金总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4.甲方如对保证金扣除事宜存在异议,需在乙方扣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五、   上线价、服务费、代收净额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上线价含常规价和促销价两种:常规价即非促销期间,甲方提供服务的   线价;促销价即甲乙双方优惠活动期间的   上线价。甲方保证常规价不高于甲方提供的同类服务在市面及其它线上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根据市面/其它线上较低价格调整甲方提供服务的   上线价,同时,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执行促销价,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2.双方合作期间服务费约定如下:

□合作期间,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合作期间,乙方暂不收取服务费,后期如收取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合作期间,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    】。截至   订单有效期截止之日,   订单消费数乘以   服务费价格。

合作期内,涉及服务费,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1)基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授权使用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由计算机软件服务费、网络技术服务费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费构成。

2)甲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可于代收服务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后,将代收净额支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确定按照以下方式结算:自服务信息发布之日起,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核算上个自然月的代收净额,乙方于双方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将上个自然月代收净额(如乙方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第四条第3款第1)项之权利的,则在扣除甲方应补足的保证金后)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

4.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账户信息如有更改,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遵守本合同之约定及   网实际经营者在   网公告发布的与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有关的各项规则。

2.甲方应保证其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它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权利及能力;同时甲方应当提供盖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涉及特殊行业需要特定的资质或许可文件等的,甲方也应予以提供。前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行政许可文件、商品/服务说明、服务信息文案所需资料(包含图片、商家介绍)等。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其拟发布于   网上的服务信息所需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撰写服务信息文案并提交   网实际经营者发布甲方服务信息的依据。如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延迟交付造成服务信息未按约发布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联系人信息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邮箱:   】甲方联系人信息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前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各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其在提供服务/商品的过程中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得唆使或诱使持   订单消费的   用户放弃   订单而改为使用现金或其他形式消费,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向   用户提供商品/服务时,应确保与服务信息一致,甲方在   订单有效期内,应按照本合同约定、   订单及   网相关规则接受   用户的预约和消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   用户投诉、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的,甲方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如因甲方商品/服务造成   用户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   网实际经营者或乙方基于前述情况向消费者先行赔付的,乙方或   网实际经营者有权向甲方追偿。

8.甲方应按照   上线价为   用户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9.对于虽已成交但并未实际消费的   订单,无论该   订单有效期是否届满,甲方同意乙方及   网实际经营者均有权留存该   订单所对应的款项,并由乙方或   网实际经营者根据   订单的约定及   用户的要求与意愿,处置相应款项。

10.甲方应在   用户消费时及时确认   订单已实际消费,如消费者确认消费的信息与甲方确认的信息不符,以消费者确认的信息为准。此外,因甲方怠于履行确认义务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授权许可计算机软件服务、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并且有权于代收款项中直接扣除该等服务费,将代收净额支付给甲方。

3.乙方有权对甲方拟在   网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   网实际经营者要求和   网网站规则等对不符之处予以删改。但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前述审核、删改不为乙方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甲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4.除服务信息内容或文字确有错误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与   网实际经营者协商修改已发布于   网上的的服务信息。

5.   用户在   网提交订单的规则及要求由   网在网站规则中进行规定。其他消费流程、规则及要求由双方确认并最终由   网在页面予以公示;

6.如   用户就甲方商品/服务向   网实际经营者投诉,乙方经核实后,有权要求甲方配合解决该投诉,并配合   用户向甲方索要相应赔偿。

八、违约责任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或   网上的任何规则,或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做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或甲方提供的资质、证照等信息不属实,则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代收净额,并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后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恢复向甲方支付代收净额;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拒绝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未及时付款,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拒绝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至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的代收净额总额的   %向其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和解除

乙方因市场、政策或自身运营计划变更等原因,可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1.乙方有权要求   网实际经营者删除   网上的甲方已发布的服务信息,且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2.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前已与   用户达成的尚未履行完毕的   订单,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   订单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十、免责条款

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互联网系统故障、互联网通讯提供商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   网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二、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通知,可以采取书面邮寄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列明的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地址,向对方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则视为该通知已经送达对方。

2.本合同正文不得涂改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合作期内最后一期项目结束且双方款项清算完毕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