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居间合同

股权转让居间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转让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    )寻找受让人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转让其所有的    寻找受让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引荐投资人与甲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投资人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投资人签订该    的股权转让协议。

1.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受让人就该    完成了股权转让,办理了所有手续。甲方与投资人未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日至      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保证其有权转让该  

3.2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3.4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后需支付相应的报酬。

3.5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因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承诺具有相关居间或代理的资质,如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乙方保证符合规定。

4.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

4.4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所属  股权转让的所有手续。

4.5乙方需认真审核投资方的资质和资金状况。

4.6乙方需保守甲方及甲方  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保留追求法律诉求的权利。

4.7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第五条 费用和报酬

5.1在甲方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到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好所有的转让手续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报酬为股权转让价格的  

5.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时,其无权获得报酬,其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或甲方  的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6.3乙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者其义务的任何一项,甲方都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元,因此遭受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合同履行及终止    

7.1乙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义务任何一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代理期间,甲方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但必须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必要合理的支出。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7.4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都不是甲方的代表,亦不存在合伙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第三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双方一致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自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