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以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态度,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产品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前期甲方确认的样品性能,向甲方批量供货,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或准销证,另乙方承诺货物质保期限:              

2、检验方法:

2.1 样品封样:在供货前,乙方提供样品,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此产品的封样样品,以后将以封样样品为检验的标准。

2.2 检验数量:以双方相关订货合同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为依据。

3、问题解决及违约责任

3.1 甲方对来料商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确认,如不到场视同意甲方决定。

3.2 如经双方确认为乙方供货商品存在以次充好现象,乙方同意按该批次发生问题的品名货物价格假一罚十,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施工延误及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3.3 罚款将于乙方往来账款中扣除。

4、其他

4.1 甲乙双方如有对本协议的补充和说明,双方应另行协商。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乙方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钱财,礼品,提成,回扣等贿赂行为或其他变相贿赂活动,如有发现将停止采购,并冻结未付账款,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故意设卡,刁难乙方,无故拖延支付货款。

6.若甲方发现同类产品价格低于乙方供货价  %时,且乙方无合理解释。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按低价结算货款,且甲方保留追溯权利。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